中国足协今日公布第14轮中乙联赛裁判评议结果,驳回温州俱乐部申诉,认定赣州瑞狮22号手臂触球属自然位置;确认北京理工54号背后冲撞泰安天贶34号应判点球,主裁漏判。

赣州瑞狮22号手臂触球:自然位置不构成犯规
中乙第14轮,温州俱乐部对阵赣州瑞狮。第90+1分钟,赣州瑞狮22号在本方罚球区内手臂触球,裁判未判罚手球。温州申诉认为应获点球。
评议组调取视频后一致认定:触球时手臂处于自然位置,未使身体不自然扩大,不构成手球犯规。支持裁判原决定。

此判例延续了本赛季对“自然位置”手球的严格界定标准,避免因手臂正常跟随动作而轻易判罚点球。
泰安天贶点球遭漏判:北京理工54号背后冲撞应罚
同轮另一场,北京理工对阵泰安天贶。第71分钟,泰安天贶34号接空中传球后倒地,裁判未判犯规。泰安天贶申诉认为北京理工54号从背后冲撞。

评议组复核后一致认为:北京理工54号从背后跳向并冲撞泰安天贶34号,构成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裁判员决定错误,漏判点球。

本赛季中乙裁判评议已多次出现类似身体接触判罚争议,此案再次暴露裁判在背身冲撞判罚中的尺度把握问题。